誰會用到加班費計算
上班族想核對公司加班費有沒有少給、雇主或人資要估當月工資、接案兼職想換算時薪,都會用到。台灣加班費有明確法定倍率,自己算一次最清楚,也才知道薪資條對不對。
免費加班費計算器,依台灣勞基法(一例一休)倍率,先從月薪換算時薪,再計算平日加班(前 2 小時 ×1⅓、第 3 小時起 ×1⅔)與休息日加班(前 2 小時 ×1⅓、第 3–8 小時 ×1⅔、第 9–12 小時 ×2⅔)的加班費。上班族核對薪資、雇主估算工資都適用。
倍率依勞基法:平日前 2 小時 ×1⅓、第 3 小時起 ×1⅔;休息日前 2 小時 ×1⅓、第 3–8 小時 ×1⅔、第 9–12 小時 ×2⅔。時薪以月薪 ÷ 240 估算,結果四捨五入,僅供參考,實際以薪資條與公司規定為準。
上班族想核對公司加班費有沒有少給、雇主或人資要估當月工資、接案兼職想換算時薪,都會用到。台灣加班費有明確法定倍率,自己算一次最清楚,也才知道薪資條對不對。
關鍵是「時段不同、倍率不同」。平日延長工時前 2 小時是時薪的 1⅓ 倍、第 3 小時起 1⅔ 倍;休息日出勤前 2 小時 1⅓ 倍、第 3–8 小時 1⅔ 倍、第 9–12 小時 2⅔ 倍。時薪多以月薪 ÷ 240 估算。
若和薪資條差很多,先確認時薪基準(有些公司以底薪而非全薪計)、加班時數認定與是否改以補休。國定假日、例假日另有規定,不在本工具範圍;涉及勞資爭議可洽各地勞工局。處理其他含稅金額可搭配發票稅額計算器。
加班費容易錯在時薪基礎、加班類型與時數分段;先把這三件事拆開,薪資條才好核對。
月薪制常用月薪 ÷ 240 估算時薪,但實務上仍要看薪資結構、固定津貼是否屬工資,以及公司薪資條怎麼列。差一點時薪,整月加班費就會差很多。
平日延長工時、休息日出勤、國定假日、例假日是不同規則。本工具處理平日與休息日,不把國定假日和例假日混在一起算。
平日前 2 小時與第 3 小時起倍率不同;休息日也有 2 小時、8 小時、12 小時的分段。核對薪資條時,請把時數分段後再乘倍率。
若公司以補休取代加班費,應確認是否有你的意願與紀錄,並看補休期限、未休完如何折算。爭議金額較大時,建議保留打卡與排班紀錄。
先把月薪換算成時薪(月薪 ÷ 240),再依勞基法倍率:平日加班前 2 小時為時薪的 1⅓ 倍、第 3 小時起 1⅔ 倍;休息日前 2 小時 1⅓ 倍、第 3–8 小時 1⅔ 倍、第 9–12 小時 2⅔ 倍。把各時段時數乘上對應倍率與時薪相加,就是加班費。
最常見是以月薪 ÷ 240 計算(30 天 × 每日 8 小時 = 240 小時)。例如月薪 36,000,時薪約 150 元。這是估算基礎,實際時薪認定可能因公司制度與底薪結構而異。
不一樣。本工具計算的是平日延長工時與休息日出勤;國定假日、例假日出勤的計算方式不同(通常另有加倍規定),請另依勞基法計算。